关于2023年高校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中期考核的情况公示

发布者:公共管理学院发布时间:2025-05-07浏览次数:75

根据《关于做好我校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期满和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我院成立评议推荐小组,经个人成果展示、评议推荐小组评审、党委会、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等环节,对培养对象考核公示如下:

2023年“青蓝工程”“中青年学术带头人”培养对象林亦府中期考核等次:优秀。

公示期:2025年5月7日-2025年5月9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发送至邮箱430007@nau.edu.cn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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