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(部)、书院、各部门:
为奖励并表彰在教学实践、改革和研究中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,充分调动教师投入教学、热爱教学和研究教学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不断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,根据《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(试行)》(南审教发﹝2014﹞1号)文件规定,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度教学奖励申报工作,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奖励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教职工,凡在2013年度以南京审计学院名义取得的成果,符合《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(试行)》(南审教发﹝2014﹞1号)规定的,均可申请奖励。
二、奖励类别和形式
1. 申请奖励的项目类别须符合《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(试行)》之规定,如为本办法未涉及到的其他项目或成果,由各二级学院(部)、各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认定后,可给予奖励。
2. 教学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,如为团队项目,奖金发放给第一负责人,由第一负责人根据贡献大小合理分配给其他团队成员。
3. 同一项目多次多处获得奖励者,按最高标准发放,不重复奖励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 个人申请。项目负责人填写《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申请表》并连同必要证明材料,如获奖批文、获奖证书、教材原件等送交所在部门;
2.二级学院(部、部门)审核。由二级学院(部)或各部门对各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,汇总后报教务委员会备案;
3. 教务委员会对各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初审,汇总拟奖励项目名单及金额,交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,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发文公布。
教师获得的教学奖励将记入个人档案,并作为考核定级、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,请各学院(部)及部门高度重视教学奖励申报工作,加强审核把关,确保材料真实可靠,准确无误。
请各学院、书院、各部门于2014年5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委员会,逾期不再受理。联系人:刘莉,联系电话:58318124。
特此通知
附件:
1. 《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(试行)》(南审教发﹝2014﹞1号)
2. 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申请表
3. 教学奖励申请汇总表
教务委员会
2014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