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用经济学学科财政学专业
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
(学科专业代码:020203)
一、培养目标
1.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遵纪守法,团结合作,诚信求是,身心健康,具有致公情操和良好的学术道德、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。
2.系统地掌握财政税收的理论和专业知识,熟悉和掌握相关财税政策的应用模式和分析工具,熟悉财经管理理论与方法,熟知财政学学科领域的发展动向,了解财政税收政策、法规和制度的变化;既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,也具有出色政策分析能力以及管理能力;能够成为财政税收理论研究与教学,财税部门和审计部门,公司、企业税收筹划及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,在科学研究和业务管理上做出创新性成果。
3.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阅读本学科外文文献,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;毕业后能胜任政府部门、企事业单位财税管理和实务工作,或从事高校与科研机构的教学和科研工作。
二、研究方向
1.财政理论与政策
2.税收管理与税务筹划
3.财政审计与财政监督
三、学习年制
基本学习年制为2.5年。
四、培养方式
1.研究生入学后先进入课程学习,并了解每位导师的研究方向。第一学期11月份进行师生“双向选择”,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。
2.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。导师一经确定即和每位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。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须报所在二级学院和学校研究生处备案。
3.研究生的培养应是在导师和任课教师指导下的研究性学习。在培养和教学过程中,重点培养研究生独立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特别是提出新观点、新思路,以引起学术讨论和研究。研究生的独立见解和创新成果应作为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4.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要贯穿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,要注重培养研究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精神,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。
5.硕士研究生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。
五、培养基本环节与学分要求
1.公共课、学科基础与核心课,每位研究生必修且须修满学分。
2.专业选修课,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10学分,并至少修读1门跨学科课程。
3.本科为非经济类毕业生入学后须补修3门财政学专业本科课程(财政学、税收经济学、政府预算与预算会计)。
4.社会实践,1学分。未曾参加工作或参加工作不满2年的研究生应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社会实践。已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可以不参加社会实践,但须以修其他课程所获学分替代。
5.硕士学位论文,6学分。每位研究生必须完成,是毕业和申请硕士学位的必要条件。
六、课程考核与中期考核
1.课程考核。课程考核要坚持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多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方式,要重视研究生在课程讨论中的表现,杜绝单一书面考试、以一次考试定成绩、主要考核知识记忆力的做法。公共课、学科基础与核心课以笔试考核为主,辅之以课程论文、面试、项目方案设计等考核方式;专业选修课以研究报告、项目方案设计、调查研究报告、案例分析报告考核为主,以了解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能力。
2.社会实践考核。研究生社会实践须有明确的内容要求、合理的时间安排和严格的考核方法。研究生在完成社会实践后,应填写社会实践报告单,由用人单位给予评价,并加盖公章。
3.中期考核。第四学期初,由导师和所在学科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。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、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情况,同时对研究生参加科研、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。考核小组应本着公正、负责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做出评价。对考核不合格者,不能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;对完成学业有困难者,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。
七、学位论文与学位申请
学位论文是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,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。研究生一般需用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。
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,应在导师的指导下,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,查阅大量有关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中外文献资料后,确定具有一定前沿性的研究课题,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研究方案,撰写开题报告。
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,组织导师和有关专家召开研究生开题报告论证会,审议研究生的开题报告。研究生应就课题的研究范围、研究意义、拟解决的问题、研究思路、技术路径、研究方法、可能的创新和困难以及研究进度等方面做出说明,导师组对其开题报告进行可行性论证。研究生开题报告通过者,在导师的指导下,拟订学位论文完成计划并撰写论文;研究生开题报告未通过者,应重新选题或设计研究方案,并择期重新召开开题报告论证会。
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。学位论文要对论题有较系统、全面的把握,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;一般在3万字以上。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按《南京审计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》执行。
应用经济学学科财政学专业
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环节设置表
类 别 | 课程编号 | 课 程 名 称 | 总 学 时 | 学
分 | 学期 | 是否学位课 | 开课单位 | ||||||
一 | 二 | 三 | 四 | 五 | |||||||||
必 修
课 | 公共课 |
|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| 34 | 2 | √ |
|
|
|
| 否 |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| |
| 综合英语(Ⅰ、Ⅱ) | 102 | 3 | √ | √ |
|
|
| 外国语学院 | ||||
| 英语听说(Ⅰ、Ⅱ) | 68 | 2 | √ | √ |
|
|
| 外国语学院 | ||||
学科基础与核心课 | 中级微观经济学A | 51 | 3 | √ | 是 | 经济学院 | |||||||
中级宏观经济学A | 51 | 3 | √ | 经济学院 | |||||||||
| 数理经济学 | 学生任选一门 | 51 | 3 |
| √ |
|
|
| 经济学院 | |||
| 计量经济分析 | 经济学院 | |||||||||||
| 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 | 51 | 3 | √ | 经济学院 | ||||||||
| 税收理论与政策研究 | 51 | 3 | √ | 经济学院 | ||||||||
| 财政审计与监督研究 | 51 | 3 | √ | 经济学院 | ||||||||
专 业 选 修 课 | 1. 见“南京审计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选修课一览及归属”,至少修满10学分。
2. 可选修全校各学科、专业研究生的专业选修课。研究生至少选修1门跨一级学科课程。 3. 研究生选修课程必须征求导师意见,与所选研究方向对应。 | 否 |
| ||||||||||
社会实践 |
| 1 | 否 | ||||||||||
学位论文 |
| 6 | 毕业和申请学位必要条件 | ||||||||||
毕业应修总学分 | 42 |